关于农产品经纪人有关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1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农产品经纪人是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从事农产品收购、储运、销售等中介服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实践证明,农产品经纪人已经成为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尤其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力量,为实现助农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负责筹建。为做好协会筹备和对农产品经纪人的服务工作,总社决定对全国农产品经纪人的基本情况、各地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组建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现将调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经纪人有关情况
1.从事农产品经纪活动的人员数量(包括长年性和季节性);
2.取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
3.已经加入各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农产品经纪人数量;
4.从事经营活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农产品经纪人数量;
5.农产品经纪人发展中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以上情况见附件1。
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有关情况
1.2007年5月1日前成立的省级、地级和县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数量以及汇总数(包括在民政部门取得社会团体法人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也包括正在筹建、尚未取得登记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分别统计);
2.每个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详细情况,包括名称、登记机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能等(见附件2)。
三、时间要求
请于2007年7月1日前,将上述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社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筹备组。
联 系 人:滕华勇
联系电话:010-66050247
传 真:010-66050013
四、工作要求
筹建中国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是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办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供销合作社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组织的基础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安排和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这次调查任务。
附件:
1.农产品经纪人调查表
2.农产品经纪人协会调查表
二00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