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请填报高技能人才情况调查表的函》的函
发布时间:2007-07-1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技办发[2007]3号文件)要求,请各地供销合作社全面调查所属企业高技能人才情况,认真填写调查表。并于2007年7月31日以前将填好的调查表以传真或电子版的形式报总社合作指导部(法制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联 系 人:王立民、张亚东
电 话:010-66050488
传 真:010-66050570
E-mail:wanglimin@chinacoop.gov.cn
附件:1、关于请填报高技能人才情况调查表的函
2、调查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请填报高技能人才情况调查表的函
(劳技办发[2007]3号)
2007-07-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
为做好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全面了解各地区,有关部门、企业突出高技能人才有关情况,我们设计了有关调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如实填报并于8月5日前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661075、84661073
传 真: (010)8466107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