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 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 辖 市 及 计 划 单 列 市 农 业(农 林、农 牧)、畜 牧、农垦、渔业厅(委、局、办)、农科院、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明确项目投资方向及申报的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9月25日前,由农业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以厅(委、局、办)计字文联合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1份、相关行业司局4份以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份,同时通过农业部农发项目管理系统(www.nf.agri.gov.cn)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报或未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的,将不予受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农业部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