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点击:
“十一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掌握农业项目建设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切实发挥投资效益,我部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1.2006-2008年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种养业良种、植保、渔港、动物防疫、农垦天然橡胶、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水生动物保护区及2006-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部直属单位在建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2.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服务网点项目;
3.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保护性耕作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是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二是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三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四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五是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继续采取部省结合、以省为主,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省的项目检查方案,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并要对每类项目按不少于本省该类项目总数30%的比例进行抽查。中国农科院、热科院、水科院、黑龙江农垦和广东农垦应在组织二级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其他部直属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项目认真组织自查。我部将在全面掌握各地情况的基础上,对其中10%左右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二)时间安排
3-7月,各地各单位组织项目自查和抽查工作。
7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将列入专项检查范围的项目实施情况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方式详见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公告,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项目在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告知项目单位)。
8月30日前,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农科院、热科院、水科院、黑龙江农垦和广东农垦将项目检查总结报告和项目总体情况统计表、抽查情况统计表和省级项目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3、4)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和相关司局,其他部直属单位将项目自查报告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同时,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通知收件箱回复上传所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11月30日前,部各有关司局应将项目检查总结报告报送部发展计划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项目监管就是抓投资建设、抓项目监管就是抓投资效益、抓项目监管就是抓投资安全”的理念,切实把农业建设项目监管与争取农业投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快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工作指导,不断提高项目监管水平。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在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中央扩大内需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
(二)改进监管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报项目实施情况,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项目日常监管,2010年专项检查范围内的项目实施情况尚未录入的要及时补录,未按时填报的项目将作为项目抽查的重点。要抓住项目关键环节开展项目检查,以检查促进验收,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今年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可以抵顶项目抽查的数量,已经组织完成的竣工验收项目,项目单位不需自查,但要在系统中认真填报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今年始,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从农业建设信息网下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样本,自行印发,不再向农业部申领。
(三)全面分析问题,系统总结提高。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汇总分析项目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省级抽查情况,全面总结本省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时上报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总体执行情况、抽查情况、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对于2006-2008年下达投资计划,但截至2011年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还尚未竣工验收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认真开展检查,严格廉洁自律。各地各单位要抽调工程、财务、技术等方面专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深入现场,对照批复内容,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检查人员要按照项目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给项目单位增加负担。
联系单位:部发展计划司建设项目监管处孙荣
电话:(010)59192563
系统技术支持: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监管处张琳丁保祥
电话:(010)62135588-6101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