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内蒙古扎兰屯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197号)
发布时间:2014-09-2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内蒙古扎兰屯机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2197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内蒙古扎兰屯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内发改基础字[2013]1897号)、《关于上报扎兰屯民用机场建设招标方案的请示》(内发改基础字[2014]60号)、《关于上报扎兰屯民用机场项目建设资金承诺的报告》(内发改基础字[2013]24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期工程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28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4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长25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垂直联络道,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和仪表着陆系统、次降方向设置B型简易灯光系统;新建3000平方米的航站楼、4个机位的站坪、4000平方米的停车场、1200平方米的综合楼、146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用房;新建1座塔台、600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通信、气象、消防救援、供电、给排水、供热、供冷、供气、供油等设施。
二、项目总投资4.67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53亿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0.6亿元,其余投资由呼伦贝尔市政府和扎兰屯市政府按等比例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三、扎兰屯市民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在后续阶段,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机场周边土地规划控制,严格保护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
(二)请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建设。
本项目未经批准先行开展飞行区地基处理试验工作,违反了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特提出严肃批评。请你委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28日